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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软硬兼施

    走廊里,周奎正靠墙站著,双手抱胸,闭著眼,在打盹。
    听见门响,目光扫了赵彦一眼,径直走了进去。
    周奎穿了身皂衣,腰间繫著牛皮腰带,腰带上掛著一串钥匙和一柄短刀。他的袖子卷到肘弯,露出粗壮的小臂,小臂上有一道旧伤疤,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肘关节,像一条蜈蚣趴在皮肤上。那是他早年追捕白莲教余孽时被砍的,缝了十七针,好了之后留下一道凸起的疤痕。
    他走进值房,没有行礼,径直走到桌案前,拉开椅子坐下。椅子嘎吱”一声抗议,像是在说——你这体重,坐我身上合適吗?
    魏良弼没有计较。在锦衣卫里,周奎是出了名的粗人,不讲究礼数,但办事利索,从不拖泥带水。魏良弼用他就是用这一点。
    “方学渐的事,你也都知道了吧?”魏良弼开口道,“赵彦试了软的,没用。现在换你来,试试硬的。”
    周奎点了点头,拿起桌上的茶壶,倒了一杯茶,一口闷了,杯子放回时,杯底磕在桌面上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闷响。
    “魏大人,您想让我做到什么程度?”周奎问,“是让他开口,还是让他——闭嘴?”
    最后两个字的意思很重。
    魏良弼的手指在桌案上打著拍子,敲了两下。
    “让他开口。”魏良弼说,“但不能弄死。沈炼那边还没鬆口,方学渐死了,沈炼就更不会开口了。沈炼此人来头不小,很可能是上面的人,方学渐很可能知道內情。”
    周奎又点了点头:“明白。”
    “还有。”魏良弼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书,推到他面前,“这是丁字號牢房那个姓钱的帐房的审讯记录。你先看看,看完之后,带方学渐去『参观』一下。”
    纸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。周奎看了几行,眉头皱了一下,又翻了一页,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    “这是——严世蕃的人?”周奎明知故问。
    “对。”魏良弼说,“钱德厚,严世蕃在南京的帐房总管。三天前刚招了一部分,还有大部分没招。你带方学渐去看看他的『待遇』,让方学渐知道——不开口,不配合的下场是什么。”
    周奎把文书合上,塞进袖子里,站起来。
    “什么时候?”
    “现在。”魏良弼说,“赵彦,你也去。你负责嚇,周奎负责打。一个唱红脸,一个唱白脸。方学渐是个秀才,没见过世面,你们两个一起上,他不开口也得开口。”
    赵彦的嘴角微翘,周奎的脸上则没有任何表情。两人对视了一眼,拱手行礼,走了出去。
    门关上的时候,魏良弼在椅背上,手指在扶手上敲了两下,又停住了。
    ——方学渐到底能扛多久?
    一个在詔狱里关了四个月的秀才,面对百两白银、一套宅子、两个如花似玉的女人,扛住了。那么,面对刑架、铁烙、断腿的帐房先生,他还能扛住吗?
    当天下午。
    方学渐还没来得及吃午饭,两个狱卒就冲了进来,一左一右架起他拖著走。
    他被带到了丁字號牢房。
    丁字號牢房的铁门是黑色的,不是普通的铁锈黑,是被血浸透之后氧化成的黑。门上没有窗,只有一个小孔,用铁片盖著,推开来可以看见里面的情况。
    赵彦站在门口,手里拿著一串钥匙。他看见方学渐被拖过来,面无表情,只是把钥匙插进锁孔,拧了一下。锁芯发出“咔”的一声,铁门被推开。
    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面而来。
    方学渐的胃猛地抽搐了一下。那气味太浓了,浓得像固体,塞进鼻腔里,堵在喉咙口,让他几乎喘不上气。血腥气里混著铁锈味、粪便味、腐烂的伤口味,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酸臭味,像是有人把一堆烂肉放在太阳底下晒了三天。
    里面只关了一个人。
    那个人被锁在墙上的铁环里,双手吊过头顶,脚尖勉强够著地面。他穿著一件灰白色的囚衣,囚衣上全是暗红色的血跡,有的已经干了,结成硬壳,有的还是湿的,顺著衣角往下滴,在地上匯成一小摊暗红色的水渍。
    他的左腿——
    方学渐的眼睛瞪的大大。
    那个人的左腿从膝盖以下,以一种不可能的角度向外翻著。不是骨折,骨折是直的,这个是弯的,膝盖骨的位置完全变了,像是有人把腿从中间折断之后又拧了一下。小腿肿得比大腿还粗,皮肤被撑得发亮,青紫色的淤血从皮下透出来,像一张被打翻的调色盘。
    “他叫钱德厚。”赵彦的声音在方学渐耳边响起,“严世蕃在南京的帐房先生。关进来十三天了,前十天什么都不肯说。后来我们跟他『聊了聊』,他就开口了。”
    他走到钱德厚面前,伸出手,捏住他的下巴,把他的脸抬起来。
    方学渐看见了那张脸——
    那是一张被反覆打过之后的脸。嘴唇裂了,结著黑红色的血痂,鼻樑断了,歪向一边,左眼肿得睁不开,右眼半睁著,瞳孔涣散,像是已经认不出人了。额头上有三个圆形的烙印,每个都有铜钱大小,皮肤被烫熟了,焦黑色的痂皮翘起来,露出下面粉红色的嫩肉。
    “你看,这就是不开口的下场。”赵彦鬆开手,钱德厚的头垂下去,下巴磕在胸口上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闷响,“他本来可以少吃很多苦头。但他非要扛,扛了十天,扛到左腿断了,扛到额头上被烙了三个印,扛到——”
    他从腰间抽出绣春刀,刀尖挑起钱德厚的裤腿。
    方学渐看见了那条腿。
    是碎了。膝盖骨的位置凹进去一个坑,有人用锤子把骨头砸碎了。小腿的骨头从皮肤里戳出来,白森森的骨茬子上掛著血丝和碎肉。
    方学渐的腿软了。胃里的酸水翻涌上来,他乾呕了起来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你是个聪明人。”赵彦把刀收回去,刀身上的血在布上蹭了蹭,蹭出一道暗红色的痕跡,“你应该知道,你跟他们不一样。你是秀才,有功名在身,怎么也是斯文读书人。但——”
    他蹲下来,跟方学渐平视。灯下面是一张温和的、关切的脸。
    “但如果你一直不开口,魏大人会失去耐心。到那时候,你的功名救不了你。你的秀才身份救不了你。你的——什么都不知道,也救不了你。”
    方学渐壮了壮胆,直起身来,“秀才,估计是这个北京的詔狱关的最小的人物吧。功名,抓我的时候不是说白莲教余孽吗?你们这些锦衣卫还有没有王法?把人折磨这样。”
    赵彦没想到方学渐憨憨一上来就怂的他无话可说。
    不是魏良弼有交待,当场就办方学渐。
    “先带他回去,带他回去。”他不忍耐对两个狱卒说,“再让他好好想想。”
    两个狱卒一左一右架起方学渐,拖著他往外走。经过钱德厚身边的时候,方学渐闻到了一股更浓烈的血腥气,混著腐肉的臭味。他不敢转头去看,但他的余光扫到了那条断腿——白森森的骨茬子在油灯的光下闪著光,像一根被啃过的骨头。
    他被拖回了那间厢房。
    桌面放著一碗鸡汤。鸡汤还冒著热气,金黄色的油花在汤麵上飘著。
    方学渐被按在椅子上。他的手还在抖,腿还在抖,但他没有挣扎,也没有说话。他只是看著桌上那碗鸡汤。
    时间就这么过一刻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你想好了吗?”赵彦端起鸡汤,放在方学渐面前,又放下身段,“只要你开口,这碗汤就是你的。喝了它,你回去,好吃好喝,好好养著。等案子结了,你出狱,继续考你的功名。”
    方学渐看著那碗汤。
    鸡汤的香味钻进鼻子里。
    赵彦等了一会儿。他的耐心真的沙漏里的沙子在一点一点地消失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果真要敬酒不吃吃罚酒。钱德厚你也看见了。他的左腿断了,额头上有三个烙印。你想步他的后尘吗?”
    赵彦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瓷瓶,拔开瓶塞,往鸡汤里倒了一些白色的粉末。粉末落入汤中,立刻化开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    “这是砒霜。你喝了这碗汤,一炷香之內就会死。七窍流血,肠穿肚烂,死得很惨。”
    他把碗推到方学渐面前。
    “你选吧。”赵彦靠双手抱胸,看著他,“说,或者死。”
    方学渐低头看著那碗汤。鸡汤的表面油花在光线下闪著光,像一面小小的镜子,印出——他蓬头垢面,眼窝深陷,嘴唇乾裂的模样。
    他伸出手,端起那碗汤。
    碗端到嘴边,汤已经不烫了,只剩一点残留的热气。
    赵彦的眼睛眯了起来。他的手指在扶手上敲了一下,又一下。
    方学渐把碗凑到唇边,张开嘴——
    “等等!”赵彦突然站起来,椅子往后一倒,砸在地上,发出“砰”的一声巨响。
    碗悬在嘴边,离嘴唇不到一寸。
    “你考虑清楚了?没有犹豫。”赵彦稍带关切的问。
    他又顿了一下。
    “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开口。”
    方学渐把碗放下来,放在桌上。
    “不知道。赵大人,我不知道你们要我说什么。那碗里真的有砒霜,对我还是一种解脱吧。”他傻笑起来。
    赵彦沉默了,对方学渐又是困惑,又有佩服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你知道吗?”赵彦在那自顾自说,“我审了十二年犯人,见过太多人。有的人贪生怕死,有的人贪財好色,有的人贪恋权势。但你不一样。”
    “你是怕死。你也怕疼。不过你什么都不怕。你不怕钱,不怕女人,不怕功名。”他的声音带著羡慕。“你到底图什么?”
    方学渐眼睛红红的,全是血丝。
    “赵大人,您有没有过一个人——您明知道跟著他会死,但还是想跟著他?”
    赵彦愣了一下,他是有的。
    “我有。”方学渐说,“那个人叫沈炼。他救过我的命,我还他一条命。就这么简单。”
    “乏了,乏了,方秀才,咱们就到这儿吧。今天的汤,没毒,那是麵粉。”赵彦声音闷闷的,心里却沉沉地想著:我欠的那条命,要怎么还才好?
    方学渐腿有点麻,扶著桌子站了一会儿。
    “赵大人,谢谢您。”
    他没有死。
    他还活著。
    他想起赵彦说的那句话——“那是麵粉。”
    然后他想起自己端起碗的时候,手没有抖。
    足够了。
    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怕死了。也许是在厢房里,当两个女人把他按在床上的那一刻。也许是在丁字號牢房里,当看见钱德厚那条断腿的那一刻。
    或者,更早。
    早到沈炼对他说“我不会让你死”的那一刻。
    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。不是赵彦的,也不是周奎的,是那种拖沓的、带著老人才有的节奏的脚步声。
    方学渐听得这个脚步声——孙狱卒。
    铁钥匙插进锁孔,拧了一下,锁链哗啦啦响,铁门被推开一条缝。
    孙狱卒站在门口,手里提著一只食盒。他穿著灰色的短褐,腰间繫著一条布带,布带上掛著一只酒葫芦。他的脸上是关心,是担忧,是那种老人才有的、藏著掖著不肯说出口的心疼。
    “方秀才。”他的小声说,像怕惊动什么人,“给你送饭来了。”
    他把食盒放在地上,打开盖子,端出一碗粥、一碟咸菜、两个馒头。粥是热的,冒著热气,馒头上还带著蒸笼的竹香。
    孙狱卒蹲下来,把粥碗往他面前推了推。
    “喝了吧。饿了一天了,胃受不了。”
    方学渐喝了一口热粥,然后一口接一口,把整碗粥都喝完了。
    孙狱卒看著他喝粥,等他把碗放下,孙狱卒才开口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我在这詔狱里干了二十三年,见过太多人。有的人进来的时候硬气,出去的时候软了。有的人进来的时候软,出去的时候硬了。但像你这样的——进来四个月了,还是这么硬——我没见过。”
    他顿了一下,从腰间解下酒葫芦,拔开瓶塞,递到方学渐面前。
    “喝一口,暖暖身子。”
    方学渐接过酒葫芦,抿了一口。酒是烈的,烧刀子,从他的喉咙一路烧到胃里,烧得他咳嗽了两声。
    孙狱卒把酒葫芦收回去,塞上瓶塞,掛在腰间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你跟沈炼——”他顿了一下,像是在斟酌措辞,“你们到底是什么关係?”
    方学渐的脑子里是沈炼的脸——不是原身的记忆里的那张脸,是他在詔狱里亲眼见过的那张。冷静的、沉著的、永远不会慌的脸。
    “他是我朋友。我唯一的朋友。”
    孙狱卒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灰。
    “朋友。”他重复了一遍这个词,像是在品味它的味道,“在这个地方,朋友是奢侈品。比银子还贵。我也有一个位让我捨命的朋友。”
    他走到门口,停了一下。
    “方秀才,沈炼那个人——不简单。你跟了他,是你的命。”
    锁链哗啦啦响,铁门关上了。
    方学渐一个人坐在黑暗里。
    他的手里还攥著那只空碗,碗底残留著一层薄薄的粥,凉了,凝成一层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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