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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三章 张三其人(求月票)

    方敬从礼部回到家里,天已经黑透了。
    他走进竹苞堂,往椅子上一瘫,长出一口气。青鳶端著茶进来,看他脸色不对,轻声问:“公子,怎么了?”
    方敬接过茶,喝了一口,苦著脸说:“周郎中让我后天去国子监讲《大誥》。”
    “讲《大誥》?”
    方敬点点头:“三百个师生,坐在底下听。”
    青鳶说:“公子,奴婢帮您整理吧。奴婢小时候抄过《大誥》,还记得一些。”
    方敬心里一暖,但转念一想,还是算了吧。
    《大誥》里写的都是什么?剥皮、凌迟、砍头、族诛。让青鳶看这些,他於心不忍。
    他摇摇头:“不用了。我自己来。你早点歇著。”
    方敬一个人坐在书案前,面前摆著那本《御製大誥》。他深吸一口气,翻开了第一页。
    《大誥》是朱元璋亲自编纂的一本“严打案例集”。
    全书分为三编,加上《大誥续编》《大誥三编》,一共两百多条。里面写的主要是贪官污吏的案子:谁贪了多少钱,怎么被抓住的,判了什么刑。还有朱元璋自己对百姓的训诫,用大白话写的,生怕老百姓看不懂。
    这本书在洪武朝的地位,相当於全民必读教材。家家户户都要有一本,学校的师生要讲读,科举考试要考。你要是家里没有《大誥》,犯法了罪加一等;你要是熟读《大誥》,犯法了可以减一等。
    方敬翻了几页,发现这本书比他想的还可怕。
    “洪武十八年,有司官民,发露奸顽,许以状闻。其间或有过误,未即获罪者,皆令自首免罪。其不悛者,论如律。”
    “某县知县张某,贪赃枉法,剥皮实草,悬於公堂。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翻著翻著,他发现了一个规律。这些案子虽然多,但类型差不多。
    无非是贪赃、受贿、欺压百姓、勾结豪强。朱元璋的处理方式也差不多。
    轻的流放,重的砍头,特別重的剥皮、凌迟。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方敬换上官袍,骑马往国子监去了。
    国子监在鸡鸣山下,是明朝的最高学府。
    门口已经站著几个礼部的书吏,看见他来了,赶紧迎上来:“方编修,师生们都在讲堂里等著了。三百多人,坐满了。”
    方敬点点头,跟著他们往里走。
    讲堂很大,能容纳四五百人。方敬走进去的时候,底下已经坐满了人。有穿青衫的年轻生员,有穿蓝袍的教官,一个个正襟危坐,看著前方。
    方敬走到讲台上,转过身,面对台下。
    底下开始窃窃私语。
    “这就是小方探花?那个草包?”
    “那怎么来给我们讲《大誥》?”
    “谁知道呢。大概是来凑数的吧。”
    方敬听见了,但不在乎。
    “各位,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讲《大誥》。”
    台下安静了一瞬。
    “有一个人,叫张三。”
    所有生员都一愣,这拐哪儿来了?
    不首先说下皇恩浩荡,感谢陛下,再从第一页开始解读吗?
    不少生员开始翻书:
    “《御製大誥》洪武十八年,朕詔天下有司官民……”
    开头就这么直接过了?
    张三又是谁?
    生员们纷纷抬头,看著台上的方敬。
    方敬不紧不慢说道:“张三是个农民,有一天,他干了一件大事!”
    “他把知县给绑了!”(破音,战术变声)
    生员们面面相覷,但是不得不说,这个鉤子很好,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。
    “同学们,大家说说,这犯了什么罪?”方敬循循善诱。
    “谋反!”
    “对!肯定是忤逆谋反,这是要凌迟的!”
    方敬很满意,有人捧哏就好。
    他慢悠悠喝口茶,情不自禁啐了一口茶叶。
    “很好,一般情况下,绑架朝廷命官,就是谋反。但是,我要是加个前提呢?我告诉你们,这个县令贪赃枉法,甚至把张三家里的牛都给强行征缴了,那么此时,张三犯了什么罪?”
    台下犹豫了。
    方敬很满意,原来你们大部分人也没翻看《御製大誥》啊!
    “基於义愤,可能不会那么重吧?”
    “流放吗?”
    “也许上报可以特赦呢?”
    方敬让生员们议论一会儿,然后开口:
    “同学们,我们来把《御製大誥》第一卷拿出来,翻到《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》,大家看看啊:我来告诉你们,这个张三——无罪!”
    底下一片翻书的声音。
    “来,看看原文怎么写的。
    『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役之吏……许城市乡村贤良方正、豪杰之士……將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閒之吏,绑缚起京……敢有邀截阻挡者,梟令。赴京之时,关津渡口毋得阻挡』。”
    方敬读了一下原文,然后指著前排的一个生员说道:“来,你说说这句话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那生员先鞠躬,再说道:“回先生,这句话的意思是,从今往后,布政司、府、州、县里那些在任的官吏……允许城镇、乡村中的贤良正直、有胆识豪杰之士……將那些老奸巨猾的、在任的以及閒居在家的吏员,捆绑起来押送到京城……胆敢有中途拦截、阻挡的人,一律斩首示眾。押送赴京的时候,沿途的关隘、渡口不得加以阻拦。”
    方敬满意地点点头:“不错,你叫什么名字?来自哪里?”
    那生员受宠若惊,规规矩矩道:“回先生,学生杭州於仁,字彦昭。”
    “好的彦昭,坐下吧,刚才咱们说了张三绑知县的事儿。同学们记住了——老百姓绑贪官,不犯法。那咱们再说一个案子。”
    “张三是个军人。”
    台下一阵鬨笑,有学生起鬨:“先生,张三刚才不还是个农民吗?”
    “绑了知县以后去当兵啦?”
    方敬笑笑,继续说道:“他干了什么事呢?他跑到兵部去告状,说他有个老婆,叫史灵芝,被人拐走了。拐到哪儿了呢?拐到洪洞县了。兵部一听,这还了得?军人保家卫国,老婆被人拐了,得管!於是兵部给他开了一张文书,盖了大印,让他去洪洞县要人。”
    “过去以后,发现洪洞县確实有个史灵芝,但是——”
    方敬拖长了声音:“她不是张三的老婆。她是別人的老婆。她已经嫁了人,生了三个孩子,过得挺好的。”
    台下有人忍不住笑了。
    “你们笑什么?这才哪儿到哪儿。张三拿著兵部的文书,到了洪洞县,往县衙一拍:把史灵芝交出来!县令一看,兵部的文书,盖著大印,不敢不听啊。可他又知道,史灵芝是有夫之妇,不能隨便给人。怎么办?”
    他学著县令的样子,皱著眉头,搓著手:“哎呀,这……內府勘合,不敢擅违啊……”
    台下又是一阵笑。
    方敬收起笑容,正色道:“结果呢?县令硬著头皮,把史灵芝从她丈夫身边抢走了,交给了张三。史灵芝的丈夫哭天喊地,三个孩子抱著娘不放,没用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看著台下。
    “同学们,你们说,这个案子,陛下怎么判的?”
    “县令太软弱了,应该先查清楚!”
    “兵部也有责任,不该隨便开文书!”
    “张三肯定是骗人的,应该治他的罪!”
    方敬听著,点了点头,然后说:“你们说的都有道理。但陛下的判法,比你们想的狠多了。”
    他翻开手里的《大誥》,念道:“『有司官吏,明知其非,却以內府勘合不敢擅违,遂將灵芝断与军人。致使良家妇女,被诬为逃妻,母子分离。其有司,尽行处斩。』”
    台下安静了。
    方敬又说:“不光县令。兵部那几个盖印的官员,也全砍了。张三呢?也砍了。史灵芝呢?送回原夫家,母子团聚。”
    “同学们,你们知道陛下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吗?”
    没人说话。
    方敬自己回答了:“因为陛下认为,当官的,不能因为『上面有命令』就做错事。兵部的文书错了,你当县令的,应该先查清楚,而不是『不敢擅违』。你怕得罪兵部,就不怕老百姓家破人亡?在陛下眼里,这种『听话』的官,比贪官还可恨。”
    “所以你们记住,以后当官了,別拿『上面有命令』当藉口。上面让你干坏事,你干了,陛下连你一起杀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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