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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:灵宠新篇——金雕凌霄

    第124章:灵宠新篇——金雕凌霄
    凌霄回来时,翅膀带起的风卷得院里尘土飞扬。
    王平安正蹲在井边打水,头顶忽然传来一声清亮悠长的鸣叫,直似要刺破云层。他抬头望去,一道黑影自高空俯衝而下,翼展足有两米多宽,翅尖羽毛在晨光里泛著温润金褐。
    是凌霄。
    金雕在院子上空盘旋两圈,稳稳落在院墙最高那根木桩上——那是王平安特意为它立的落脚点,离地三米有余,视野开阔。
    凌霄收翅歪头,琥珀色的眸子锐利如刀,望向王平安时却藏著几分温顺灵性。王平安心头一暖,脑海里那道清晰稳固的精神连结轻轻颤动,如一根无形丝线,將他与这只猛禽紧紧相连。
    “又去哪儿野了?”王平安笑著开口。
    凌霄不能言语,可零碎意念顺著连结传来:追过一只野兔,没追上,让它钻了洞;西边山谷里有片野果林,果子刚泛红……
    信息虽零散,却比从前清晰太多。初遇时凌霄还是只绒毛未褪的幼鸟,翅膀受伤奄奄一息,精神连结时断时续,传递的只有饿、怕、想飞的模糊情绪。
    如今,它已是完全成年的猛禽。
    王平安放下水桶走到墙下,凌霄自木桩跃下,轻落在他伸出的手臂上。这是他们整整一年练出的默契,金雕利爪锋利无比,却只轻轻扣住他小臂,半点不曾用力。
    王平安抬手抚过它颈侧羽毛,光滑坚韧,还带著山风清冽气息。
    “重了。”他轻声道。
    凌霄低低咕咕两声,似在应和。
    林书瑶抱著山山从屋里出来,小傢伙一见凌霄,眼睛瞬间亮了,伸著小手咿呀:“鸟……大鸟!”
    “是凌霄。”林书瑶柔声纠正,“咱们家的凌霄。”
    凌霄转头看向山山,它记得这个小小人儿,从会爬到会走再到会说话,它看著他长大,如同看著自己的雏鸟。
    “凌……霄。”山山笨拙学舌。
    凌霄展开一侧翅膀轻扇,算是打招呼。山山顿时咯咯直笑,挣扎著要从母亲怀里下来去摸,被林书瑶轻轻抱紧。
    “可不能乱摸,”她轻声叮嘱,“凌霄的爪子厉害著呢。”
    王平安將凌霄放回木桩,转身看向林书瑶:“今天我想让它往北边飞一趟。”
    林书瑶眉头微蹙:“北边?老黑山那边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王平安点头,“孙老汉上次说,老黑山深处见过几株野山参,年份不短。我让凌霄去探探位置,真有的话,咱们抽空去采。”
    “会不会太远了?飞过去得几十里地。”林书瑶面露担忧。
    “凌霄能行。”王平安望向木桩上的金雕,目光篤定,“它现在飞百十里都不费劲。”
    这话不假。凌霄成年后,王平安便刻意训练它远距离飞行,从屯子周边慢慢扩大范围,如今方圆五十里地形,它早已熟稔如自家后院。
    更难得的是聪慧。王平安曾通过精神连结,给它“看”过林书瑶临摹药典的山参图样,凌霄竟牢牢记住,前几次外出还真寻回两株小参,虽年份尚浅,却足以证明它辨物能力。
    “那千万小心,別让人看见。”林书瑶叮嘱。
    “放心。”王平安走到凌霄面前,闭目凝神。
    精神力顺著无形连结蔓延,他瞬间“看见”凌霄眼中的世界——高空视野辽阔得让人心颤,青山如浪,河流似带,屯子小如棋盘棋子。
    他清晰传递意念:向北,老黑山,寻找此物(山参影像),避开人烟,发现即回。
    凌霄接收到指令,振翅一蹬腾空而起,羽翼拍击空气的声响沉稳有力,惊得院里鸡鸭四散惊叫。
    王平安仰头凝望,直至那道身影化作蓝天里一点墨痕,朝北而去。
    “它能找到吗?”林书瑶轻声问。
    “能。”王平安语气无比肯定。
    这不是盲目自信。一年多朝夕相伴,他与凌霄的默契早已刻入骨髓。他教它辨药、避险、寻踪,它学得极快,甚至能举一反三,教它认柴胡,它便能留意同类草木,归来一一“告知”。
    它成了王平安扎根深山最得力的“眼睛”。
    屯子周遭山林广袤无边,人入其中旬月难寻边际,可凌霄翱翔天际,一日便能往返。哪里药材成片,哪里有野兽踪跡,哪里地势险峻藏有宝物,它都能尽数探明。
    王平安行事素来谨慎,每次让凌霄外出探查,必选人少时辰,航线也刻意避开村落与人跡,凌霄亦通人性,见人烟便绕行,从不在人群上空盘旋。
    这是独属於他们的秘密。
    正午时分,王平安去试验田打理药材,山山闹著要跟,林书瑶便抱著他在田埂上玩耍。老陈头蹲在地头抽菸,见王平安过来,起身指了指田垄:“平安,你看这黄芪,叶子有点发黄,是不是该施肥了?”
    王平安上前察看,几垄黄芪叶色確实欠佳,蹲身捏了把泥土:“土质有些板结,先松鬆土,再施点肥就好。”
    话音刚落,头顶又是一声鹰鸣。
    王平安心头一动,抬眼望去——凌霄回来了,却並未直接落下,只在高空盘旋。这是他们约定的信號:有发现,周遭有人,不便落地。
    “这鹰生得真精神。”老陈头也仰头讚嘆,“我打了一辈子猎,从没见过这么俊的猛禽。”
    “山里野生的,咱们这地界好东西多。”王平安不动声色应道。
    老陈头点头不再多问,復又蹲下身抽菸。王平安继续干活,心思却早已隨高空雄鹰飘远,它究竟发现了什么?是山参,还是別的宝物?
    好不容易挨到傍晚收工,王平安一进院门,便见凌霄立在木桩上,脚边放著一株连根带土的绿植,叶片碧绿,根茎肥厚。
    正是野山参。
    凌霄见他归来,低咕咕两声,模糊影像顺著连结传来:北边,深山,悬崖边,还有一小片,三四棵。
    王平安会心一笑,上前捡起山参,轻抚它的头顶:“好样的。”
    凌霄亲昵蹭了蹭他的掌心。
    林书瑶闻声从屋里出来,见到人参眼中一亮:“真找到了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王平安將参递过去,“凌霄说还有几棵,长在悬崖边,不好採摘。等过几日,我亲自去一趟。”
    林书瑶接过仔细端详:“年份不算久,但確是野生。养进空间里,明年便是上好的参。”
    她抬头望向木桩上的金雕,对方昂首挺胸,一副邀功模样,忍不住柔声道:“辛苦你了。”
    凌霄又咕咕叫了两声,仿佛在说不客气。
    入夜,王平安给凌霄端来一条新鲜山溪鱼,是午后特意去溪边捞的奖励。凌霄吃得津津有味,吃完便用尖喙梳理羽毛,將自己打理得乾乾净净。
    山山趴在窗台看得入迷,小脸贴著玻璃:“爸,凌霄……乖。”
    “嗯,它很乖。”王平安將儿子抱起,“可它也是猛禽,在山里,它是一方王者。”
    山山似懂非懂,却牢牢记住了“王”字。
    夜深人静,王平安躺在床上未曾入眠,闭目通过精神连结感受凌霄的状態——它棲於木桩,半眯眼眸,双耳警惕捕捉周遭动静,羽翼收拢,却隨时可振翅而起,这是它守夜的习惯。
    王平安想起初遇那场暴雨,他在山崖下捡到这只折翼幼雏,奄奄一息。他用甘霖术为它治伤,餵灵泉水与肉糜,那时从没想过,它能长到这般矫健,更没想过,会成为如此贴心得力的伙伴。
    如今,它是他深入山林的延伸,有凌霄在,方圆百里山区,便多了一双永不疲倦的眼睛。
    林书瑶翻身轻问:“怎么还不睡?”
    “就睡。”王平安柔声应道。
    他最后“望”了一眼木桩上的身影,琥珀色眸子在夜色里泛著微光,沉稳而可靠。
    王平安唇角微扬,缓缓闭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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