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內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。
所有的镜头都转了个向。
齐刷刷地对准了旁听席第一排。
方志诚坐在那里,手里的两颗文玩核桃停了。
那只盘核桃的手,青筋暴起。
“方律师?”
陈夜没打算放过他。
拿著那张消费清单,隔空喊话。
“怎么不说话了?”
“是想不起来了,还是不敢认了?”
“要不要我帮您回忆回忆。
那天在满庭芳的包厢里,您点的可是最贵的雨前龙井。”
“那一壶茶,就顶普通人半年的工资。”
“这茶喝进肚子里,心难道不会黑吗?”
“反对!”
被告席上的吴良猛地窜起来。
动作太大,差点带翻了桌上的文件夹。
文件洒了一地,那份刚才还被他视若珍宝的延期协议都掉到了地上。
但他顾不上了。
“审判长!原告律师在进行人身攻击!这是毫无根据的污衊!”
“那张清单说明不了任何问题!”
“谁都能去喝茶,喝茶犯法吗?”
“反对有效。”
赵审判长敲了敲法槌。
“原告律师,请出示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证据。”
“收到。”
陈夜耸耸肩,转过身。
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几分。
他走到证据展示台前。
从那个生锈的铁盒子里,拿出一支黑色的录音笔。
“审判长,既然对方律师觉得喝茶说明不了问题。”
“那我们就来听听,这茶喝到最后。
聊出来的都是些什么话题。”
陈夜按下播放键。
那根连接著全场音响的音频线,滋滋响了两声。
接著。
一个略显失真的男声传了出来。
“老赵啊做人別太死板。”
“这协议你签也得签,不签也得签。”
“只要那个章盖上去,五千万立马到你国外的帐户。”
“你那个宝贝儿子,下半辈子就能在那边横著走。”
全场譁然。
这声音太有辨识度了。
哪怕隔了这么多年,哪怕有些失真。
但在座的不少同行和记者,还是一耳朵就听出来了。
这就是方志诚的声音!
录音还在继续。
另一个有些畏缩的声音响起,是赵德柱。
“可是……这是违规的啊。”
“要是盛元以后告起来,我这就是职务侵占是要坐牢的。”
那个傲慢的声音笑了一声。
“告?”
“让他们告去。”
“就算是告到天边,这也翻不了天。”
“我是谁?我是方志诚。”
“在京城这一亩三分地上。
我说这协议是合法的,它就是合法的。”
“你只要把字签了,剩下的事我来平。”
“这叫什么?这叫富贵险中求。”
“啪。”
陈夜按下了暂停键。
录音戛然而止。
但那句我说这协议是合法的它就是合法的。
还在空旷的法庭里迴荡。
狂妄。
无法无天。
记者区的快门声已经连成了一片。
闪光灯把被告席照得如同白昼。
吴良瘫坐在椅子上。
面如死灰。
完了。
彻底完了。
这录音一出,別说什么是善意第三人了。
这就是赤裸裸的恶意串通!
是教唆犯罪!
总能在绝境中,给人致命一击。
“吴律师。”
陈夜转过身,看著已经乱了阵脚的吴良。
“这就叫善意?”
“这就叫合法合规?”
“拿著五千万去买通一个人,偽造一份卖身契。”
“然后把人家几代人打拼下来的品牌据为己有。”
“你们红曜集团的吃相,是不是太难看了点?”
吴良张了张嘴。
喉咙里像是塞了团棉花,发不出声音。
但他不能认输。
这官司要是输了,不仅仅是赔钱的问题。
红曜集团的股价会崩盘,方志诚的名声会扫地。
而他吴良,这辈子都別想在律师圈混了。
必须得咬住!
哪怕是胡搅蛮缠,也得拖下去!
吴良深吸一口气,强撑著站起来。
“审判长!”
“就算……就算这录音是真的。”
“就算当时的签署过程存在瑕疵。”
“但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!”
他抓起话筒,声音拔高试图用音量来掩盖心虚。
“这五年来,是我们红曜集团在经营『清润堂』这个品牌!”
“是我们砸了几十个亿去打gg!”
“是我们请了顶流明星代言!”
“是我们铺设了全国的销售渠道!”
“可以说没有红曜集团,就没有今天的『清润堂』!”
吴良越说越顺,仿佛找到了道德的制高点。
“现在品牌值钱了,盛元药业就想凭著一段录音把牌子拿回去?”
“这公平吗?”
“这是对我们这五年投入的巨大掠夺!”
“我们要保护的是市场秩序,是投资者的信心!”
“这牌子要是判给了盛元,他们能运营得好吗?”
“要是牌子倒了,那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!”
这一番话,说得慷慨激昂。
把一个强盗逻辑,硬生生包装成了为了品牌好。
旁听席上,有些不懂法的人甚至开始点头。
觉得这律师说得好像也有点道理。
毕竟这几年,確实是红曜把牌子做大的。
陈夜笑了。
被气笑了。
这帮人,果然是不要脸到了极致。
既然你要跟我讲道理。
那老子就教教你,什么叫道理。
“啪!啪!啪!”
陈夜鼓起了掌。
掌声清脆,讽刺意味拉满。
“精彩。”
“吴律师这番话,不去当传销讲师真是屈才了。”
陈夜停下鼓掌,往前迈了一步。
气场全开。
那股子从市井里练出来的狠劲,混著法律人的威严。
直接压得吴良不敢直视。
“按照你的逻辑。”
“我去你家偷了个孩子。”
“我给他吃好的穿好的,送他上贵族学校。
把他养得白白胖胖,考上了好大学。”
“这时候亲生父母找上门来了。”
“我就能理直气壮地说:这孩子归我了!
因为是我花钱养大的!还给他父母就是浪费人才?”
“你问问在座的各位,问问全天下的父母。”
“这是什么混帐逻辑?!”
“孩子被偷了,那就是被偷了!”
“不管你对他多好,你也改变不了你是个人贩子的事实!”
陈夜猛地一拍桌子。
那一声巨响,震得赵审判长的眼皮都跳了一下。
“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!”
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。
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!”
陈夜的声音如洪钟大吕,字字鏗鏘。
脑海中的“法律本能”正在疯狂输出。
每一条法条,每一个字眼,都精准得像是手术刀。
“无效!听懂了吗?”
“不是可撤销,不是效力待定!”
“是自始无效!绝对无效!当然无效!”
“也就是说,从你们红曜集团动那个歪脑筋。
给赵德柱打那五千万的那一刻起。”
“这份所谓的协议,在法律上就是一张废纸!”
“不管你们后来投了多少钱,也不管这牌子现在值多少钱。”
“那都是建立在违法犯罪基础上的空中楼阁!”
陈夜指著吴良,步步紧逼。
“现在你居然还有脸跟我谈公平?”
“谈投入?”
“你们那是投入吗?你们那是销赃成本!”
“你们强占了別人的东西。
赚得盆满钵满现在主人来要回去了。”
“你们还要跟主人算帐?”
“我看你们是强盗当久了,真把自己当主子了!”
陈夜的话,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全场。
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。
逻辑严密,比喻通俗又狠又准。
直接把吴良那个所谓的品牌价值论轰成了渣。
痛快!
旁听席上,几个年轻的实习律师忍不住想起立鼓掌。
这才是庭审!
这才是律师!
去他妈的资本逻辑,这就是最朴素的正义!
吴良彻底瘫了。
他张著嘴汗水顺著脸颊流进脖子里,把衬衫领子都浸透了。
他想反驳。
但他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所有的法条,所有的辩护技巧在绝对的事实和法律面前。
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他下意识地回头,看向旁听席。
看向那个他一直视为神明的师父。
救救我。
方志诚缓缓站了起来。
脸上那种狰狞的表情已经消失了。
他看著那个站在法庭中央,意气风发的年轻人。
陈夜。
好一个陈夜。
终日打雁,今天还真被这只雏鹰啄了眼。
这小子,比他想像的还要难缠。
还要狠。
不仅破了他的局,还要当眾打他的脸。
要是再不出手,红曜集团这艘船,今天就真要翻在这阴沟里了。
方志诚推开挡在前面的助理。
迈著沉稳的步子,走向被告席。
第119章 方大状,该您粉墨登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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