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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七章 这事跟我怎么又扯上关係了?

    齐良迟显然是想说什么,不过却被他爹挥手打断了:
    “囉嗦什么!好墨,就要配好笔好字。好茶,就要敬知己高人。”
    “今日遇上魏达老弟这样的人物,比什么都珍贵!”
    见父亲態度如此坚决,齐良迟没再说什么,应了一声后快步走进里间。
    再次出来时,手里已经多了一方裹著锦盒的老墨,又小心翼翼的沏了两碗粗茶端上。
    虽然茶叶寻常,可此刻摆在画案之上,竟显得格外清雅。
    齐白石亲自拿起那方老墨,递到曹魏达面前,以不容拒绝的口吻道:
    “魏达老弟,这墨不值什么钱,却也是老头子我多年心爱之物。”
    “你笔力深厚,只有好墨,才能衬得起你的字。”
    “今日相逢,笔墨相交,也算是一段佳话,不许推辞!”
    对此,曹魏达倒是没有拒绝。
    至交好友,尤其是文人之间互赠笔墨纸砚之类的行为,在文人圈看来是一件颇为文雅的事情。
    再加上齐白石此时定然有著『不想占刚结交的老弟太多便宜』的心思,更同时,也是齐白石齐老对他满心的认可。
    他若是拒绝了,反而不美。
    於是,欣然的双手接过。
    刚一接手,就觉手中沉甸甸的,伴隨著一股淡淡的墨香縈绕鼻尖。
    拥有宗师书法的他,只轻轻闻了闻就能判定,这块老墨是件好东西!
    “老齐你如此,我就盛情难却的收下了。”
    “你若是不收下,我才生气呢。”见他收下,齐白石笑得很开心。
    这段日子,家里著实拮据,人心压抑。
    外有日寇虎视眈眈,內有汉奸不断骚扰,他老人家心中积鬱已久。
    今天难得遇上一个正直、懂画、字又绝顶好的知音,还顺便將自己家拮据的状態改善,这让他胸中鬱结一扫而空,连精神都好了许多。
    他伸手拉过身边的小孙子,摸了摸孩子的头:
    “你看,你二爷爷的字写得多好,日后要好好学著,做人要正,写字更要正,做什么都要正!”
    二爷爷.......
    听到这个称呼,曹魏达忍俊不禁的摸了摸鼻子,哭笑不得。
    算了,二爷爷就二爷爷吧,叫叔叔似乎也不太合適不是。
    至於叫大哥......老齐肯定第一个不答应,齐良迟也不敢让儿子这么叫。
    小孙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,手在襠下挠了挠,怯生生的看向曹魏达,眼中多了几分崇拜。
    曹魏达轻轻將那幅《寒梅图》捲起,用素绢小心翼翼裹好,
    “老齐,今日多有打扰了,局里还有点事情,我就先回去了,等閒暇了再来看您。”
    “那就这么说定了,老头子我可在家里恭候老弟了!”
    齐白石没有强留,起身將他送至门口,一直目送他出了巷子。
    曹魏达的身影消失在胡同拐角,齐白石依旧立在门口,久久没有动弹。
    酷热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,他却浑然不觉,脸上还带著几分找到知己的喜悦和知己离开的不舍。
    齐良迟轻轻扶了扶父亲的胳膊:“爹,太阳毒辣,进屋吧,別热著了。”
    齐白石这才缓缓回过神,点了点头,由儿子搀扶著,慢慢转身回屋。
    脚步却是比平日里要轻快了许多,连佝僂的脊背,都似乎挺直了些许。
    一进屋子,那股挥之不去的寒酸和窘迫,似乎也被刚才那一场笔墨相逢,冲淡了不少。
    小孙子早已经跑到桌旁,眼睛亮晶晶的盯著桌角那个曹魏达留下的布包。
    他年纪小,不懂什么字画风骨,只知道那布包里的东西,可以买好多吃的。
    齐白石顺著孙子的目光看去,嘴角不自觉的微微上扬。
    他这一生,视金钱如浮云,年轻时卖画为生,中年名动北平,到老了,却最不把银钱放在眼里。
    可此刻,他看著那一小包润笔,老人心里没有贪念,只有安稳。
    不是为自己,是为身边这一双儿女,为这个在乱世里风雨飘摇的家。
    齐良迟走过去,轻轻打开布包。
    一堆袁大头散乱的放在布包里,隨著提动,发出一阵脆响。
    在这物价飞涨、纸幣几乎相当於废纸的年月,银元便是硬通货,是能真正换到粮食、换到煤块、换到活下去希望的东西。
    饶是齐良迟素来沉稳,此刻也忍不住眼眶一热,呼吸都跟著急促了几分。
    这些时日,家里米缸见了底,每天两顿稀粥,大人还能撑,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常常半夜饿醒,又不敢出声哭闹。
    他这个做儿子的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,却又不能违背父亲的心意,出去卑躬屈膝求生活......
    如今,总算是能够苦尽甘来了.......
    “爹......”齐良迟声音微微发颤,“这些钱,够咱们买上不少粮食,再买些衣服、被褥之类的,等到了天冷的时候,也能暖和些了。”
    齐白石『嗯』了一声,慢慢走到桌边坐下,伸手摸了摸眼巴巴望著他的小孙子的头。
    去年冬天的时候,这孩子的脸蛋冻得发红,棉袄单薄,上面的补丁打了一层又一层,袖口短的遮不住手腕。
    想到这,齐白石的心就仿佛被什么轻轻扎了一下。
    他这一生,傲骨錚錚,不低头,不折腰,对得起天地良心,对得起笔下笔墨,唯独对家人,总有几分藏不住的愧疚。
    “苦了你们了。”齐白石轻声道。
    齐良迟连忙摇头:“爹,不苦,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,比什么都强。”
    “您守住了气节,我们做子孙的,脸上也有光。”
    小孙子仰起小脸,拉著齐白石的手,奶声奶气的说:“爷爷不苦,我也不苦。”
    “以后我长大了,也像爷爷一样,写好字,画好画,不让別人欺负我们。”
    齐白石听了,枯瘦的脸上缓缓绽开了笑容。
    “好,好!”他连说两声,转头看向齐良迟,语气里带著几分难得的轻鬆:“良迟,今晚,咱们不喝稀粥了。”
    齐良迟一怔:“爹?”
    “去。”齐白石挥挥手,语气轻快:“拿上几块银元,去胡同口的铺子,探索军事小说分类,总有一本適合你。买几斤白面,买几块豆腐,再买一小截红糖,天热,煮一锅热粥,让一家人都暖暖胃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又补充一句:“再买一小块煤,把炉子生起来,就別让儿媳在厨房里烟燻火燎的了。”
    齐良迟眼睛瞬间亮了。
    “哎!我这就去!”
    他不敢耽搁,小心翼翼从布包里拿了两块银元揣进怀里,裹紧身上的旧衣裳,推门冲了出去。
    他的脚步轻快,脸上充斥著笑容,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。
    院子里,渐渐热闹起来。
    儿媳们忙著收拾灶台,弟妹们打水洗碗,几个孩子在廊下追跑,笑声清脆。
    齐白石坐在廊下的竹椅上,看著孩子们嬉闹,听著屋里的忙碌声,伸手拿起那张曹魏达试笔时的废纸,指著上面的题句,一字一句,教围在身边的孩子念:
    “铁骨凝霜寒不改,丹心向暖静无言。”
    孩子们跟著念,虽然不懂深意,却记得这字好看,念出来心里也踏实。
    没多久,门外传来脚步声。
    齐良迟回来了,怀里抱著个帆包,里面装著白面、豆腐还有红糖,胳膊底下还夹著一小筐煤块,脸上晒得通红,因为跑动,汗珠子不停的滚落,却笑的合不拢嘴。
    “爹,都买回来了!够一家人吃几顿好的!”
    小小的灶台边,水汽升腾。
    没有大火大肉,只有一锅白面粥,煮的棉绸软烂。
    豆腐青菜切得细碎撒进锅里,最后点上一小勺红糖。
    不奢华,不丰盛,却是这一家子盼了许久的滋味。
    一家人围坐在小小的饭桌旁,十余口人挤在一起,却並不觉得拥挤。
    齐良迟小心的把热气腾腾的白面粥,盛进一只只豁了口的粗瓷碗里。
    一碗一碗,递到父亲手里,递到兄弟姐妹手里,递到孩子们手里。
    没有精致的碗碟,没有山珍海味,可在这破旧贫寒的小院里,这就是人间至味。
    齐白石捧著粗瓷碗,小口小口的喝著。
    粥绵、汤暖、味甜,从舌尖甜到心底。
    他看著一大家子人,安安静静的吃著粥,心里突然嘆了一声,又升起一抹欣慰。
    这样......挺好。
    另一边,坐在车里,正往警署方向赶的曹魏达,看著放在边上的画卷,心里乐开了花。
    今天不仅求到了画,还意外的跟齐白石齐老成了忘年交.......
    这份殊荣,若是让后世的人知道,不知道得羡慕死多少人。
    尤其是跟齐老成了忘年交后,以后自己再想求对方的墨宝,那可就方便太多了。
    车子一路行驶,终於停在了警署大门前。
    进入大楼后,找到自己上午选中的办公室。
    他的办公室在二楼的最里面,选在这里原因很简单,因为安静。
    来到门口的时候,就发现里面已经被收拾妥当,办公桌、老板椅、真皮沙发之类的一应俱全,该有的全都配齐了,还都是嘎嘎新的那种。
    正在仔细擦拭桌子的郑朝阳听到动静,转头看到进来的曹魏达,立马笑道:“曹爷,你回来啦。”
    “嗯,”曹魏达走到老板椅边上,一屁股坐了上去,来迴转了两圈,满意点头:“还不错。”
    郑朝阳笑道:“都交接完了,纪宏信还让我给您带句话,说这两天忙完了,他想请您去吃个饭表示感谢。”
    “哦还有,陆巡官他们知道您升上了副局长,还回了警署工作,一个个都表示想要给您开一场升迁宴。”
    曹魏达『嗤』的笑了一声,懒散的摆摆手:“什么吃饭,什么升迁宴就帮我回了吧,就说我才刚升迁,要勤於公务,不能辜负了小野顾问的信任。”
    他的愿望就是躺平当个咸鱼,没事的时候找几个汉奸、小鬼子嘎嘎,才没那个精力看他们怎么拍自己马屁的呢。
    只要不脑子有病的找自己的麻烦,大家相安无事最好,他懒得去搭理,更没那个精神去拉拢。
    当然,如果关键时候谁敢不给自己面子,那他也不介意教教有些人,什么叫笑面虎!
    郑朝阳点头道:“好,我马上就去帮您回了。”
    他对此一点也不例外,自己这位老大,別看平日里人模狗样的,背地里简直懒成一坨,真就是能坐著就绝不站著,能躺著就绝不坐著。
    对什么权力之类的更是没什么占有欲,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毫无保留的全权交给他处理就可见一斑。
    说难听点的,与其说曹魏达是领导,他郑朝阳反倒更像是实际的领导,曹魏达反而更像是他外面的替身。
    就这么咸鱼的一个人,你指望他对什么所谓的升迁宴感兴趣?
    曹魏达左右看了看,没看到小耳朵的身影,好奇道:“小耳朵呢?”
    “他去找京师监狱的典狱长金海算帐去了。”
    “嗯?”听到这个回答,曹魏达明显愣了一下,隨后露出感兴趣的表情:“什么情况,小耳朵怎么跟金海槓起来了?”
    说实话,曹魏达对金海其实没什么好感,就觉得这人实在是太装了,且没有道义。
    相反,他对小耳朵却非常有好感,因为小耳朵讲义气、重情义,最重要的是讲道义!
    可以说,整个电视剧里,没人比小耳朵更讲道义的了。
    就因为曹魏达欣赏小耳朵,所以才將小耳朵给收了,並且一直都信任有加。
    若是將小耳朵换成金海,曹魏达看都不会多看一眼。
    而两人原著中起衝突的时候,似乎是因为连虎被抓.......
    “朝阳,连虎人呢。”
    “跟著他哥一起去了。”
    听到这个回答,曹魏达点点头,不是连虎被抓,那就行。
    所以,两人怎么就起了衝突了?
    按理说,两人应该没什么交集才是啊?
    “说说,到底什么情况。”
    郑朝阳脸色古怪:“真要说起来,这件事还跟你有关係。”
    “跟我?”曹魏达愕然,“这事跟我怎么又扯上关係了?”
    郑朝阳没有隱瞒,將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:“说起这个事,就得说一下之前您组织的跑车人了.......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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